7月15日上午,湖南某媒体发布一则视频显示,市民举报在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买到疑似不合格产品,记者实地采访过程中遭企业负责人阻扰。视频画面中,一男子从记者手中夺过摄像机重摔粉碎,并试图抢夺记者手机。对此,中国记协发声,采访是记者的权利。正当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。昨日晚间,长沙警方发布通报,谢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
\n记者接到新闻爆料,进行舆论监督,是再正常不过的采访行为。事后,该公司辩称是因为记者采访“侵犯肖像权和商业机密”,要求删除画面未果才冲动砸设备。于是问题来了,记者正当采访到底侵犯了哪门子权利?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、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。”记者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受法律保护,这不仅是维护公众知情权的基石,更是督促企业诚信经营、保障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力量。
\n舆论监督不是“洪水猛兽”,某些单位和个人不应以所谓的“肖像权”“隐私权”“商业机密”为由,阻碍甚至暴力对抗媒体正当的舆论监督。这既不是面对媒体的正确姿态,更不是直面问题应有的姿态。中国记协的发声以及警方的通报,无疑给广大正当履行监督职能的媒体“撑了腰”“壮了胆”,只要自身报道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,又有何惧。
\n记者正当采访无所惧,那么,冲动之下,砸记者摄像机到底又是在怕什么?记者就该公司线缆质量问题进行采访,如果真如谢姓负责人所说,“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合格的”,那为何还会惧怕记者采访拍摄?不妨借此机会面对镜头澄清事实,为自己的产品正名。
\n谢老板这一砸,不仅把自己砸了,也把企业的名声砸了,代价不可谓不沉重。依据《刑法》第275条,毁坏财物价值超5000元即构成犯罪。目前,谢某某已被依法刑拘,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。至于该企业生产的线缆到底有没有问题,相关部门也不妨好好查个究竟。
\n无论如何,正当舆论监督受到法律保护,以暴力对抗监督,不仅不能解决问题,反而可能付出更高代价。唯有敬畏法律、尊重监督、诚信经营,才是企业的正道。
\n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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